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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华微时事】校园足球再出"大招"——国家教育部将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

2015年8月11日  1106次

   “支持建设两万所左右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,2025年达到5万所,重点建设200个左右高等学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。普及校园足球示范带动校园田径、篮球、排球等其他体育运动项目发展。”国家教育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、国家体育总局、共青团中央6部门印发《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校园足球发展的总体目标、主要任务和改革举措。

  据了解,为推动足球运动的普及,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试点县(区)遴选标准,2015年的遴选工作已全面展开,目前已公示8651所中小学特色学校,39个试点县区。从3月开始实施的“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骨干师资国家级专项培训项目”,已分别培训2000多名地市县教育局负责人,3000多名中小学校长,5400多名中小学体育教师和1000多名优秀退役运动员、教练员和裁判员。

推进政府购买服务,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

  最新公布的《意见》要求,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,积极推进足球教学模式的多样化,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以足球为特色的“一校一品”体育教学改革。

  把开展竞赛、游戏等形式多样的足球活动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,让足球运动融入学生生活、扎根校园。大力发展学生足球社团。鼓励支持各年龄段学生广泛参与,积极开展青少年女子足球运动。

把足球学习情况纳入学生档案,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。加强足球特长生文化课教学管理,完善考试招生政策,激励学生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。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合理流动,获得良好的特长发展培养。研究完善高校高水平足球队管理办法和招生政策,增加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数量,适度扩大招生规模。

  完善保险机制,推进政府购买服务,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,解除学生、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。

 建立县级至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制度

  《意见》明确规定,从小学3年级以上到初、高中学校,要组织班级、年级联赛,开展校际邀请赛、对抗赛等竞赛交流活动。

  《意见》提出,将建成纵向贯通、横向衔接和规范有序的高校、高中、初中、小学四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机制。实行赛事分级管理,建立县级、地市级、省级和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制度。小学阶段联赛范围原则上不超出地市级,初中阶段联赛范围原则上不超出省(区、市)级,高校足球竞赛成绩要纳入高校体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。注重校园足球赛事与职业联赛、区域等级赛事、青少年等级赛事的有机衔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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